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所有寄往新加坡(Singapore )的货件,随货运单及发票需注明进口商号码(Importer Number) 。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寄运货物时务必按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再逐一审核随货资料,若货物未遵从相关要求,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或相关费用将由发件方承担。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