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所有带有无线通讯功能的产品,随货必须提供电讯牌照(少于或等于3台私人用途的设备除外),运单发货人信息需以电讯牌照的公司名和地址制单出货,电讯牌照公司需在货物出口14天内向香港海关做出口申报,如需我司代做香港出口申报,相关费用征收标准为:货件申报价值低于或等于USD10000,报关手续费为RMB100/票;货物申报价值USD10000以上者,则以后每增加一个5000USD或不足USD5000者,加缴RMB20。
如需使用我司电讯牌照,将会以我司电讯牌照地址出货,电讯牌照使用费标准:首10KG之内收RMB20,续RMB1.5/KG,不再另加收香港出口报关费。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
20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