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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货品须提供不含尼古丁成份的分析报告
 2009-03-09
  

尊敬的客户 你好! 近日,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发出通告,电子烟样本测试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尼古丁。根据香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该产品被界定为药剂产品并须注册。卫生署声明管有和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产品以及未经许可管有第一类毒药均属违法,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2年。 据此,从即日起所有交予我司投寄的电子烟,须出示有效的《成份分析报告》(MSDS)证明不含尼古丁成份,并由我司交予香港服务商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口该类货件。如不能提供或经检验MSDS不能通过的,我司一律不接受保函形式出货。 以上事宜,请知悉。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见谅。 相关新闻,可登陆http://news.sina.com.cn/c/2009-03-05/125215261503s.shtml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