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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UPSU渠道赔偿事宜变更通知
 2009-10-26
  

尊敬的代理: 您好!接服务商通知,自11月1日(指索赔日期)开始,UPSU渠道出现快件破损、部分遗失或延误等均不予以赔偿。对于快件全部遗失,则根据申报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为USD100,且不赔运费。且此渠道不再提供代买UPS保险业务,请自行购买保险或者委托我司代买其他保险。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司业务员或客户服务部,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2009-08-31历史通知:自9月1日(指索赔日期)开始,DHU、DHE、DHA、DHF、DHF2、DHT、DHS出现快件破损、部分遗失或延误等均不予以赔偿。对于快件全部遗失,则根据申报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USD100,且不赔运费;且以上渠道不提供代买DH保险业务,请自行购买保险或者委托我司代买其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