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详情
关于香港服务商D寄往科威特的寄运要求的通知【2020(客)字第086号】
 2020-09-17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服务商D通知,所有包含珠宝和手表的B2C货物寄往科威特,需遵循如下寄运要求:
1、详细的商业发票,发票需包括:a、准确的产品价值;b、品牌名称;c、生产国;
2、付款证明;
3、申报价值大于USD2999的货物需提供原产地证书。
(智能手表不受以上限制)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件人,所有包含珠宝和手表的B2C货物都将交给商务部检查,进口商必须安排第三方清关代理处理货物清关,如未如实申报货物准确价值的货物,海关将会重估货值、扣留货物和或对货物处以罚款,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再逐一审核货物资料,如货物未能遵从上述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均辉速递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