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从2012年3月12日起,危地马拉海关对于随货发票内容未如实申报的进口货件实施高额罚款。且寄往危地马拉的包裹,随货必须附有正本清关发票,如发票申报价值等于或超过1000美金则需提供正本商业发票,并以正式进口清关程序进行清关,随货发票内容须具备以下信息:
1.发货人的名字和地址
2.发票出具地点及日期
3.收件人的名字和地址
4.产品的详细描述,原材料,型号或样式等
5.产品的数量
6.产品的单件及总价
7.买卖双方约定的贸易交易条款
8.货物的毛重(如果可以标识)
请发货人确保随货资料申报正确,否则产生清关延误或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以上信息请知悉,并相转告知
均辉速递
20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