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所有进口卡塔尔货件,当地海关实行以下最新的进口清关规定:
(1)货物的计费重量超过100公斤(包含等于100公斤)且收件方为公司,当地海关规定货件需要以正式清关方式进口,同时发货人随货必须提供正本的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和正本发票(original invoice),正式清关程序需时约2-3工作天或以上;
(2)无论货物的申报价值是多少及其用途,货件在当地清关中,均会可能产生一定的关税及其他合法费用,每票货物至少会产生的费用大概是USD69(local legalization fee )+USD3(准备报关单费用)+USD7(管理费用)+关税(申报价值的5%)等等。如货物的申报价值少于800USD,货物的清关方式可能取决于海关的决定。收件方可以申请豁免以上相关费用,但收件人必须要提供卡塔尔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且能否给予豁免在于当地海关决定;
(3)进口当地的货物,如属于商业用途,货物上必须标识有产地国家信息(例如“Made in China”),产地标识必须烙印在产品上,不接受可移除的产地标签,也不接受产地国家信息标识贴在货物的外包装上,如货物没有原产国标识,当地海关将会处于罚款;
(4)所有进口卡塔尔的货物,随货发票内容必须是打印,不接受发票内容手写;如货物的计费超过100公斤,货物从到达当地日起5天之内,收件人无法配合当地海关完成清关程序,货件将会在海关产生滞期费用;
以上事宜,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随货清关资料正确和齐全,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再审核随货资料和货物,如未能遵从上述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方,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