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亚美尼亚(Armenia)外交部组织地址(如大使馆、委员会组织、联合国国际组织代表等)的货物,均只能以包裹形式寄运,包括寄运货物内容为资料、信函等文件,如货物内容为文件资料,随货清关发票的价值申报为USD1,非资料文件类货物应按照货物实际价值如实申报。
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申报,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如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谢谢!
均辉速递
2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