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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FEDEX恢复寄运移动电源的通知【2016(客)字第016号】
 2016-03-11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所有移动电源按内置锂离子电池类货物要求寄运PI967)。寄运移动电源必须遵从如下操作规定:

1     每箱重量(包括外包装)须小于5Kg

2     移动电源必须每个产品独立绝缘包装,并且固定在包装内不可晃动,且产品保持关机状态。

3     移动电源产品上必须有原出厂标识的电池电压、容量(毫安)、功率等参数信息,不允许以打印纸条的方式贴在产品上。

4     每个移动电源的电池功率不能超过100瓦时(WH)。

5     移动电源不接受仿牌/牌子。

6     外包装必须是纸箱包装,不接受以塑胶袋及纸袋包装寄运,并且纸箱必须足够坚硬,不能修改纸箱,或割掉纸箱的耳朵,产品盒外不能缠黄色胶纸,不能使用原厂包装盒作为外包装寄运。外包装箱过软,包装箱边棱角变型等,均会被服务商拒绝寄运。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严格查验货物,确保货物符合寄运要求,否则服务商拒绝寄运,产生延误及退件提货费、操作费等均由发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