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所有移动电源按内置锂离子电池类货物要求寄运(即PI967)。寄运移动电源必须遵从如下操作规定:
1, 每箱重量(包括外包装)须小于5Kg。
2, 移动电源必须每个产品独立绝缘包装,并且固定在包装内不可晃动,且产品保持关机状态。
3, 移动电源产品上必须有原出厂标识的电池电压、容量(毫安)、功率等参数信息,不允许以打印纸条的方式贴在产品上。
4, 每个移动电源的电池功率不能超过100瓦时(WH)。
5, 移动电源不接受仿牌/牌子。
6, 外包装必须是纸箱包装,不接受以塑胶袋及纸袋包装寄运,并且纸箱必须足够坚硬,不能修改纸箱,或割掉纸箱的耳朵,产品盒外不能缠黄色胶纸,不能使用原厂包装盒作为外包装寄运。外包装箱过软,包装箱边棱角变型等,均会被服务商拒绝寄运。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严格查验货物,确保货物符合寄运要求,否则服务商拒绝寄运,产生延误及退件提货费、操作费等均由发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