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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燃油费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定价权下放航空公司
 2009-11-16
  

明天起,国内民航燃油费将正式复征,其定价则将首次由航空公司“自决”。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宣布,民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与航空煤油价格建立联动机制。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内,燃油费的收取标准将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不过记者获悉,国内主要航空公司有望建立燃油费 “价格同盟”,以免在这一问题上“内部消耗”。据透露,该标准最快将在今天面市。 民航燃油费和油价建立联动机制,由航空公司而非国家来定价,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发改委、民航局表示,收取燃油附加费是国外航空公司应对油价波动时普遍采取的做法,国外航空燃油费的联动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航空公司拥有较大的定价自主权。   记者了解到,根据发改委、民航局的燃油费联动机制,航空公司所确定的燃油费,必须在一定上、下限的区间之中,比如800公里(含)以内航线的燃油费不能超过20元。   业内质疑“联动”